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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中資料
發布日期: 2014-11-26      文章訪問量: 7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

蘇教高〔2014〕15号

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切實推進高等教育内涵式發展,提高本科教學工作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要求,決定開展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現将《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實施辦法》等(見附件)印發給你們。

審核評估是在我國高等教育新形勢下,總結已有評估經驗,借鑒國外先進評估思想的基礎上,提出的新型評估模式,核心是對學校人才培養目标與培養效果的實現狀況進行評價,旨在推進人才培養多樣化,強調尊重學校辦學自主權,體現學校在人才培養質量中的主體地位。各有關普通高校要深入研究,充分認識審核評估的意義,以審核評估為契機,進一步明确辦學定位,落實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健全質量保障體系,辦出水平、辦出特色,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省教育廳在教育部統籌協調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全省地方(含省、市屬及民辦)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的審核評估。江蘇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時間為2014年至2018年。2014年試點評估3所,2015—2018年每年評估8所左右。上一輪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結果為優秀的高校應在2017年底前接受審核評估。請各有關高校根據學校實際,合理安排本校接受審核評估的年度時間安排,并将申請評估報告于2014年5月31日前報省教育廳,我廳将統籌安排審核評估計劃(聯系人:俞向東,聯系電話:025-83335155,電子郵件:yuxd@ec.js.edu.cn。聯系☯⚜☯: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蘇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郵政編碼:210024)。

審核評估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嚴肅評估紀律,開展“陽光評估”,确保評估工作有序、規範、公平、公正。省教育廳設立舉報電話025-83335555和舉報信箱jsshpg@163.com,接受社會各方監督。

省教育廳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1: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實施辦法(試行)

文件《财政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财教[2010]567号)

文件: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實施意見 蘇政發〔2011〕171号


信息發布:教學質量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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